2007年——2008年 2007年1月1日: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没有得到汽车厂家授权许可证的企业将不能在工商局注册销售汽车。它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秩序,为汽车销售品牌化的趋势指明了方向,而未经授权的汽车经销商将退出汽车销售市场。同时,也使得汽车厂家得到更多的权限,保障了厂家的利益。
2007年4月1日:新版商业保险启用。
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新版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正式获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2007年4月1日正式启用。它的推出对降低投保人理解保险条款的难度,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促进车险市场规范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2007年7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正式实施。
自07年1月1日起新的车船税暂行条例也开始实施了,虽然车船税是个小税种,但其影响面很大,税基宽广。这次车船税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中国的税制改革的步伐正在加快,税法体系也日趋完善。这次车船税改革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点:一、统一税制。外资原适用《车船使用牌照税》,内资适用《车船使用税》。
2007年11月7日:《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出台。
它的出台将新能源车纳入发改委准生管理,企业生产新能源车都必须取得发改委的许可。必须得提交申请,核准后方可生产,如果没有过关的企业6个月后才能再次提出申请生产新能源车。总共设定15道准生门槛,其中最引人注意的一项是,企业需要至少掌握新能源汽车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及控制系统三者之一的核心技术。
2007年底,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中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节能减排工作的紧急通知》。
确提出:"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做好公务用车节能减排工作"以及"带头使用国产自主品牌、小排量、经济环保、手挡变速的汽车",明确了中国政府汽车采购的导向,这无疑将鼓舞民族自主品牌在产品创新和销量等方面再创佳绩。
2008年1月24:《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实施。
新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将原《办法》和《细则》合二为一,在准入资质上更强调汽车金融公司的专业性,原《办法》及《细则》规定的7个监管指标被调整为5个监控指标,其中资本充足率由10%下调至8%。对我国汽车金融公司的准入条件、业务范围和风险管理等作出较大修改和调整。
2008年2月1日起,新版交强险正式实行。
此次调整以"提高保额、降低费率"为主题,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的交强险保费由现行1050元/年调低为950元/年。"无责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由400元调低至100元,无责财产赔付同时简化索赔手续。平均降费幅度为10%左右。
2008年7月1日:全国实施国Ⅲ标准。
2008年7月1日,国Ⅲ排放标准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国Ⅱ排放标准的轻型汽油车将禁止销售,并且不能上牌。而针对N类轻型柴油小汽车,该类车型的上牌期限可延迟至2009年1月1日。此前,不达国III标准的轻型柴油汽车仍可以注册登记。至明年1月1日,不达国III标准的此类车,将和其它汽车一样,不得上牌照。
2008年7月1日《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正式实施.
该标准要求汽车在出厂时加贴统一的油耗标识,为消费者提供客观系统的油耗信息。标识上不能只有单一的车辆理论油耗,还应分别向消费者说明车辆在市区、市郊的行驶油耗和综合油耗以及该车辆的最低油耗和最高油耗。不过《标识》尽管已经初具雏形,但一些具体的油耗测试手段还未公布。此外,该考核具体由何机构实施、以何种方式运行也不得知。目前,并未执行。
2008年8月1日:《反垄断法》的出台 。
《反垄断法》中"禁止经营者对交易相对人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经营者禁止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两条例,使得汽车销售中的"最低限价"和"限制跨区域销售"成为触犯《反垄断法》的两个最突出的表现,但是由于有关汽车方面的具体实施细则并未出台,目前从市场表现来看,《反垄断法》效果不明显。四大壁垒等相关难题无一被消除:一是汽车生产商硬性控制经销商终端销售产品的价格,将触犯法律;二是国内汽车销售市场"禁止跨区域销售"的限制或将有所改观;三是地方保护主义政策将被视为违规;四是消除强制经销商实行品牌销售。
2008年9月1日:新消费税调整正式实施。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乘用车消费税政策的通知》指出,为促进节能减排,进一步完善消费税税制,经国务院批准,乘用车消费税政策做如下调整:1.0升以下(含1.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与2004年一样,使得面临提价的大排量及豪华轿车引来抢购风潮。
2008年10月1日起《机动车登记规定》正式实施。
根据规定,机动车牌号码除了原有的通过计算机公开自动选择,还可以由机动车所有人按照各地制定的机动车号牌编码规则自行编排确定。10月6日起,北京小型汽车新车上牌时,车主可自编车牌号码,此后,全国各地都掀起了自选车牌号码的热潮。
2008年7月20日到9月20日,为确保奥运期间的交通,北京实施了为期两个月的单双号限行,限行期间公车停驶七成,对实行单双号行驶的车辆减征3个月车船使用税和养路费。在结束单双号限行仅一周后,按车牌尾号限行的政策出台,10月11日起,北京的机动车正式开始按尾号每周限行一天,停驶日每月轮换一次。
2008年11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了燃油税费改革的问题,12月5日,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就《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国内汽车消费结构亟待调整的时候,新的油价定价机制和"多用多缴,少用少缴"的汽车消费方式终于即将开始。
2008年12月19日成品油价格大幅下调,降低了汽车使用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