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五问“司机醉驾乘客也得负责”

来源:中国宁波网  作者:   时间:2009-10-21  

   
    原本只是无辜坐车的乘客,如果司机醉酒驾车出事,也将有可能面临处罚!“十一”节前,公安部下发《关于修改酒后驾驶有关法律规定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加大醉酒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将醉酒驾车等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在征求意见稿中,首次明确列入“与醉驾司机同乘一车的乘客也应进行处罚”的内容,规定对酒后驾驶不劝阻、不制止的同乘者设定罚款处罚。
    醉酒驾车、乘客“连坐制”的征求意见稿一出,引起市民议论纷纷。有力挺者表示这是对醉驾的严厉打击,有担忧者认为乘客对司机的“监督权”有限,难以落到实处。而市民的争议焦点则是乘客该如何判定司机醉驾以及如何处罚等问题。 文:邓莉
    一问:乘客该如何“知情”?

  普通乘客该用何种办法得知司机是“酒后”还是“醉酒”驾车?在此次《关于修改酒后驾驶有关法律规定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当中,关于“与醉驾司机同乘一车的乘客也应进行处罚”的内容让车友最为关注,但对同车乘客何种情况下应该进行处罚,如何处罚,市民则持有不同意见。

  “人人自备酒精探测仪,免得误上醉车。”成为时下车友在谈起乘客“连坐制”时最为“流行”的一句话。读者洪先生指出,并不是每辆车都有“酒精探测仪”,方便乘客判断驾车者是否有饮酒,更何况由于每个人体质的不同,因此即使喝同样容量的酒精的表现也有可能不一样。“譬如‘一小杯’酒,有些人可能就醉了,有些人看起来完全没事。”市民小方认为,除了出租车、公交车等营运车辆之外,一般情况下,如果和司机没任何关系的话,谁也不会随便坐那个人的车。

  “知情与不知情,是乘客‘连坐制’处罚的关键。”广东一律师事务所的陈己分析认为,同车者能否发现驾车者醉酒,能否有效劝阻和制止酒后驾车,如何衡量轻重,同车者要担负起什么样的处罚结果等等,是这次征求意见稿所提出的连锁问题。

  二问:交警如何取证处罚?

  “按照征求意见稿,‘连坐制’处罚是看司机是否‘醉’驾。但是如果我上车前已判断出司机当时只是酒后,却并没有醉,且已经规劝过司机,并未成功。一旦被交警判定其属于醉酒驾驶,那么判罚是否能轻一点?”洪先生与同事平时晚上应酬较多,饭桌上难免会喝上一两口啤酒,他对于乘客“连坐制”的处罚担忧连连。

  老梁同样提出了自己的担忧:“如果我知道司机是醉酒驾驶,当然可以选择不乘坐。但万一当时我已经烂醉如泥,被人扛上了车,无法判断司机是否同样醉酒,这种情况也要连带处罚么?”

  对于如何判定乘客属于“主动”还是“被动”乘坐醉酒司机的车辆,市公安交警支队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实际处罚起来时,取证难度的确比较大。如果有证据显示乘客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乘坐上醉驾司机的车辆的,那么可能无法对其进行处罚。”该人士指出,假设车上或乘客携带的酒精测试仪器与警方的酒精测试仪器结果不一致,也可能会引起争议,这样交警会不知如何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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