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运管部门已草拟了《厦门汽车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和《汽车租赁告知书示范文本》,这两份示范文本对租赁企业和承租人双方的权利、义务都做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将在我市逐步推行。
无理克扣押金、强行要求赔偿……近年来随着租车出行的流行,这种汽车租赁业的乱象也越来越多。记者昨日获悉,市运管处近日公布了首批备案登记的24家小型汽车租赁企业,这为市民租汽车自驾出行提供了放心的选择,同时“一部电话开车行”等业界乱象也将逐步得到根治。
个例:小刮擦被扣500元
秦先生在一家IT公司上班,今年春节期间,父母从安徽老家来厦门过年,为了带二老到厦门到处转转,已经获得驾照但还没买车的秦先生去莲前西路一家车行租了一部“捷达”车,谈好了每天车钱是220元,租期3天。
由于车技不是很熟练,秦先生一次倒车时,不小心刮到了一个水泥墩子,车子掉了一点漆,也没有凹痕。还车时,五大三粗的车行老板硬是扣了500元押金,秦先生气得年都没过好。后来,他得知,这家车行原来没有证照,属于那种“一部电话开车行”的“黑店”。
乱象:一部电话就能开车行
来自工商部门的数据,我市登记注册经营范围包括汽车租赁业务的企业多达500家以上,以“汽车租赁”冠名的也有近百家。
“基本上,一部电话就能开车行。”一位汽车租赁企业老板告诉记者,由于汽车租赁市场门槛低,以前,只要有部电话,让几辆私家车挂靠到公司名下就可以经营了。此外,还有一些没有经营资质、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黑户”也在经营汽车租赁。
记者昨天从市运管处了解到,2004年以前,汽车租赁业归由交通部门管理。但是之后由于《道路运输条例》并没有把汽车租赁管理包括进去,因此交通运管部门便不再对汽车租赁业进行管理,这个行业就此完全交给了市场,乱象也随之产生。
措施:开展专项整治
去年国庆开始,《市政府关于加强汽车租赁业管理的通告》正式施行。我市交通、公安、工商、地税、物价、安监6部门联合对汽车租赁行业展开专项整治活动。
“我们对首批24家备案登记的企业,进行了现场走访和调查,确认了其拥有工商、税务登记证明,停车场地证明等。”市运管处出租车科副科长江绍安告诉记者,这样,就可把“一部电话开车行”彻底排除在外了。
江绍安说,此外,针对汽车租赁合同不规范,对用车人有诸多要求,对租赁企业缺乏责任条款的通病,我市运管部门已经草拟了《厦门汽车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和《汽车租赁告知书示范文本》,这两份示范文本对租赁企业和承租人双方的权利、义务都做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将在我市逐步推行。今后,各个“车行”五花八门的租车合同将慢慢消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