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一:新能源战略的失误 □李安定(新华社高级记者、资深汽车评论员)
通用在新能源、新技术方面的开发费用特别庞大,然而并没有形成真正的市场产品竞争力,加上当前政策的失败,破产保护的一天终于来到了。
同时期大众和菲亚特搞小型的发动机、清洁柴油技术,轻量化车身、双离合变速箱,这些技术的研发,看起来没有什么玄的噱头,但是在这场金融海啸中却占据了市场的主动。因此,中国汽车业应吸取这次教训放眼长远、立足现实,如果不这样,还把重点放到远在天边的新能源车上,把几百上千亿的资金砸在电动车的研发上,忽略了节能减排的自主创新,势必会事与愿违,再次拉大和全球汽车业技术的差距。
★启示二:资本市场毁了通用 □曾志凌(美国环球透视高级市场分析师)
正是由于不断地兼并,不断地重组,通用开始呈现“虚胖”状态,再加上通用销售汽车严重依赖金融公司,金融危机的爆发直接摧毁了汽车信贷体系,金融危机抽掉了通用汽车“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在美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一方面为通用汽车经销商及下属零售商的库存通用汽车产品提供贷款,另一方面允许经销商向消费者提供多种选择的贷款和租赁服务。结果是,通用汽车公司在美国销售的新车,43%是由通用汽车金融公司提供融资的,在全美所有经销商库存中的通用汽车产品,也有72%由它提供贷款。
金融危机爆发前,包括通用在内的美国三大汽车巨头主要利润不是来源于汽车制造,他们大多依靠金融公司赚钱,金融危机一爆发,原本制造成本就居高不下、产品研发也不适应市场需要,金融危机又来个釜底抽薪,通用非垮不可。
通用走到破产保护这一步,中国汽车企业从中能吸取到哪些经验教训?
曾志凌认为,中国车企应该避免通用式的盲目做大,要做大也要做强,“通用核心资产也就是四个品牌(凯迪拉克、别克、雪佛兰、GMC),与其将精力放在大规模兼并重组上,还不如都放在自己的生产结构调整上”。
曾志凌表示,国内政府主导的汽车企业兼并重组,如果不是因为市场的需要,强制将企业拼凑到一起,两个企业文化不同的企业不但得不到发展,反而会出现内耗的情况。
★启示三:多品牌战略的失败 □张志勇(汽车蛲专刊执行主编、资深汽车评论员)
通用这么大的企业,说倒就倒了。虽然是“假倒”,却也让许多人吓了一跳。因此,处于成长期的中国汽车厂商,应该好好借鉴一下。
美国汽车企业,诸如福特、通用乃至克莱斯勒,都是采取多品牌战略,而且这种多品牌战略是紧密型的框架,基本在一个公司范围内实施统一管理。比如通用汽车,从创始人杜兰特开始,多品牌战略就形成习惯。
多品牌战略容易造成公司对于品牌的定位出现交叉重叠,“内讧”问题降低了管理效率。同时,品牌越多,公司管理层对于每一个品牌分配的精力、时间、财力就越少,但是一个品牌的打造与时间、精力、财力的投入成正比。
很明显,多品牌战略造成了以通用汽车为代表的美国汽车企业出现了多个重心,但是,每个品牌的竞争力却有所欠缺。这次的金融危机以及因此造成的市场萧条,更是让通用汽车显现出多品牌的弊端。
今天,中国一些本土企业正在打造多品牌战略,这些企业的多品牌战略与美国汽车企业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希望本土企业能够从百年通用的历史发展中吸取教训,从内涵出发,打造出中国一流的汽车企业来。
★启示四:汽车企业宠不得 □霍德明(经济学教授、著名财经评论员)
通用走到这一步,可以说是美国政府长期以来宠出来的结果。一般的客车有耗油标准,但是对于大型的SUV或者吉普、皮卡类的车子没有标准,所以通用车,还有其他的几个美国车厂,就往这方面发展。长期以来,美国的政策没有让通用等这些汽车公司体会到竞争,在美国本土又有鼓励老百姓借贷消费的文化,所以实际上今天这么一个结局,应该说是美国政府长期宠惯的结果。
★启示五:通用破产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孙立坚(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金融学教授)
从通用汽车的百年兴衰路,我们可以从中挖掘出一些对中国汽车发展有益的借鉴:首先,做大做强企业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它的持续发展能力。如果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病变,应该及早动用市场的力量来收编业务,否则一旦出现大而不倒的格局,对企业对社会的负面影响都是巨大的。其次,企业发展的核心动力是把握市场发展脉搏,加强创新,建立标准。如果一直吃老本一定会走到通用的悲剧下场。再次,不要将繁荣格局认为是经济发展的永恒规律,流动性的安全性和利润的扩张一定要平衡好。否则,偏向哪一个都会出大问题--前者因为缺乏效率和收益而可能被人收购,后者因为缺乏流动性而打乱企业正常运作的机制,最后不得不走向灭亡。
最后,对于监管部门和政府而言,如何加快建立多元化的资本市场和社会保障安全网络,也是缓解企业破产转嫁社会成本的有效途径。
★启示六:通用破产对中国企业退市的启示 □叶檀(《每日经济新闻》评论版主编、著名财经评论员)
不可否认,此次通用破产重组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政府介入与债券持有者谈判,保护时间极短,政府试图以快刀斩乱麻的方式,趁通用优质资产尚存时,解决棘手的通用危机。美国历史上申请破产保护的企业中,70%的企业在半年后难免清盘的命运,但通用以国有化与破产保护双层防护垫,避免(最起码是推迟)了大限的到来。
大到不能倒的企业只有通过破产保护、重组后找到新的市场,各利益主体才能得到保护。这也提醒我们,不能倒的低效企业越多,社会经济也就越不安全。我国《破产法》中,还缺少完善细致的破产保护程序,甚至申请破产企业案例也不多。
在我国,大型企业的重组基本由政府直接介入,表面上减少了社会成本,事实上以低效企业挤压了其他企业的生存空间,导致整体社会重组成本提高。推行中国的破产保护法,是企业以市场化的方式退出市场的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