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部件更换要协商
案例:下雨路滑,孙先生下坡时一不小心重重地撞在了路边的台阶上。在接下来的维修过程中却与保险公司发生了争执。“我要求更换鼓式制动片,可保险公司却说修复它就可以了。不就是因为修复费用比更换费用便宜吗?可谁能保证鼓式制动片的确是完全修复了呢?”孙先生对保险公司单方面决定修车方式甚为不解。
解读:其实保险公司也有苦衷,理赔专家介绍说,车险条款规定保险公司必须遵循“理赔恢复性原则”,即汽车零部件遇险受损时,保险公司应先修理后更换。但保险公司必须确保汽车在修理后能达到安全行驶状态,才能将汽车交还给车主。
建议:理赔专家也表示,车险合同是车主与保险公司达成的协议,保险公司也要充分考虑车主的修车意见。如果存在修与换的争议,最好还是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
理赔未必足额赔付
案例:“修车清单明明写着2200元,可保险公司只赔了1650元,多出的钱难道要我自己出吗?早知理赔要打折扣,我就不在你们公司投保了。”正在办理理赔手续的一位车主正为不能足额赔付而气愤不已。
解读:其实,车险理赔中像这样因赔款金额而产生矛盾的现象很多,究其原因是保险公司与车主之间就理赔问题事先没有进行良好的沟通。理赔专家表示,理赔款的计算要根据事故责任差异所设立的不同免赔率而扣除掉免赔部分;特定事故还有特定理赔,如果汽车经常出险,非约定驾驶员事故以及找不到第三者的事故都设有独立的免赔率。所以赔款并非都是足额赔付的。
另外,不同修理厂对同一零部件的收费也会存在差异,而保险公司则会依据市场平均价格作为定损额计算依据,这就难免会出现定损额与实际修车款存在出入的情况,就容易引起理赔争议。
建议:因此理赔专家建议,保险公司若能提前向车主解释理赔费用计算方式以及免赔的具体情况,将会避免不少纠纷。(河北新闻网-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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