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四、部分厂家的分网策略同样会引发恶性竞争
近两年,当合资企业纷纷开始并网销售的时候,某些自主品牌企业却正好相反,不约而同地实施着分网销售的策略,拼命扩张建店。当前,奇瑞、吉利、比亚迪、江淮、东南、一汽轿车等企业的分网销售虽然是扩充网络的另一手段,但4S店越来越多,后果同样会引起经销商之间的恶性竞争。
对此,国家政府部门应完善品牌销售政策,引导企业科学管理,调动各方积极性,合理搭建并充分利用营销网络,确立供应商与经销商之间合作共赢的关系。
问题五、零部件、汽车装饰、汽车金融等方面的强权策略待改善
汽车后市场的问题跟4S店的问题类似,同样厂家对经销商的授权存在着强权条款,如指定采购渠道、强行压库、搭配销售等。
要解决上述问题,国家应完善相关政策,明令禁止供应商以下行为,违反者予以惩处:
一、向经销商收取建店保证金;
二、指定建店施工单位、用材、装饰材料、办公设施、维修通用设备;
三、向经销商强行配送“过季产品”;
四、不顾经销商的销售能力强压库存;
五、强行搭配产品;
六、指定广告投放数量、投放媒体与版面;
七、强行向经销商滩派汽车美容用品及设定销售额度;
八、指定汽车金融机构;
九、延缓支付经销商应得返利。
同时还应规定经销商积压零部件,供应商应提供回购服务。
对于经销商库存问题,由经销商自行设定,供应商向经销商提供指导,规定经销商库存最多不得超过其上年度平均月销售额的150%。
规定供应商有关商务政策,如建店支持、广告费、奖励政策等,应公开透明,取消模糊返利,在每年初供销双方签订合同时一并写清,以利于市场平等竞争。
规定汽车供应商取消汽车交易区域限制,不得以任何借口限制消费者异地购买汽车的权利。
问题六、退出机制缺失,给消费者造成损失
前几年奥克斯汽车退出市场,一走了之,售后服务无人负责,造成车主集体应诉;今年南京菲亚特又重演退市事件,与全国100多家经销商解约。
对于退出汽车市场的厂家和经销商,国家应完善品牌销售政策,建立完备的退出机制:
一、普通经销商退出,按照授权合同予以补偿;
二、厂家、总经销商退出,设立强制性条款,除按授权经营合同向经销商支付违约金以外,还应向国家相关机构支付维护消费者10年售后服务应花费的费用。
无论是内资企业、合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由国家执法机构向其投资关联企业按照股份比例追缴相应的款项。
问题七、跨国公司高度掌控进口车流通环节,消费者没有得到实惠
车型 宝马 X5 3.0i 英菲尼迪 FX35
到岸价 $58,042 $35,440
综合税率 1.6619 1.7206
汇率 6.9 6.9
完税价格 ¥665,574 ¥426,846
批发价 ¥832,350 ¥624,000
零售价 ¥895,000 ¥678,000
国际市场批发价 ¥291407-¥345966 ¥241362-¥250843
国际市场零售价 ¥316710-¥376050 ¥262545-¥272895
如上面的表中所例的进口车流通价格,外资总经销商通过定价可以直接在中国市场获得高额稳定的利润,而广大消费者却没有享受到关税大幅度下调、人民币升值、市场开放、竞争升级带来的好处。
由于跨国公司和外资进口 |